(新兴县城市管理局)(新兴县城区大罗洞开发区硬底化道路及排渠清淤工程)采购公告
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新兴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新兴县城区大罗洞开发区硬底化道路及排渠清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ZX17XX00ZC96(445321-201707-445321998002-0002)
二、 采购项目名称:新兴县城区大罗洞开发区硬底化道路及排渠清淤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830169.49
四、 采购数量 :硬底化道路及排渠清淤工程: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 监管部门:新兴县财政局
六、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的,则出具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 2 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6.4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6.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5)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8日期间(9:00-11:30,14:00-16:30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新兴县筠州花园8幢3号商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200.00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 09时00 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9日8:30—9:00)。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浮市新兴县筠州花园8幢3号商铺(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 谈判时间:2017年8月9日 09时00 分。
十一、 谈判地点:云浮市新兴县筠州花园8幢3号商铺(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4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云浮市政府采购网(http://yunfu.gdgpo.com/)、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xzb.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新兴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果园路7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6-2873889
传真:0766-2973889 邮编:527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新兴县筠州花园8幢3号商铺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6-2937696
传真:0766-2937696 邮编:5274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苏小姐 联系电话:0766-293769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日